福州晚报讯 网购全球品牌服饰,到手的却是小作坊“克隆”出来的冒牌货。近日,鼓楼检察院对这起假冒注册商标案提起公诉,法院审理判处3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21年3月起,徐某、潘某、骆某共同出资开设网店,声称海外代购某名牌货源。实际上,徐某等人盗用该品牌官网图片,寻找上游厂家,购入同款服饰,再自行缝上商标在网上出售。截至2023年4月案发,该网店共销售假冒品牌服饰共计83万余元,违法所得36万余元。
经鼓楼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法院分别判处徐某、潘某、骆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至4年不等,并处罚金12万元至24万元。(记者 叶智勤 通讯员 陈则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