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晚报讯 (通讯员 张熠 记者 江跃中)网红直播间带货,朋友圈、微店售假,千万元假冒奢侈品牌服饰箱包的背后是制假团伙和售假团伙组成的完整制假售假产业链。今天,普陀区检察院对这起制售假冒奢侈品牌服饰、箱包案件的11名被告人提起公诉。
大牌频频“骨折价”
“B*西装双十二会上架,微店有活动,大家可以过去看看。”某直播平台上,网红主播、美女模特一边展示着所谓自主品牌服饰箱包,一边暗示这是某某大牌的仿品,可以私聊得到微店地址,获取所谓的明星同款。“你看中的商品在这里找不着的,就去我们的微店找,以后我们要养成默契,不要再问了。”
通过点开客服发来的链接,印着各种奢侈品牌LOGO的服饰、箱包映入眼帘,而价格不到大牌官方价的一折。这些商品都是从哪里来的呢?经过对该微店的溯源式调查,一条完整的“线下生产、网上销售”的制假售假产业链浮出水面。
制假售假一条龙
经查,该微店的实际控制人为丘某艳。2011年开始,丘某艳在淘宝上从事自主品牌女装生意,并注册了A服装公司。因为看到其他人做奢侈品假货很赚钱,她动起了歪脑筋,于2016年开始与弟弟丘某兵经营奢侈品假货生意,货源大多来自当地的皮革城和服装批发市场。
为了挑到最具性价比的货源,丘某艳经常亲自去市场上挑选假冒奢侈品牌箱包、鞋子、服饰等,并安排A服装公司的梁某某等人完成照片拍摄、商品包装、文案撰写等商品上架工作。起初丘某艳只是找现成的货源加价销售,后期为了降低成本,她找到了其自主品牌服装的生产厂家负责人薛某某等人,让他们按照她的要求生产特定的假冒奢侈品牌商品。
丘某艳和丘某兵先是通过微信朋友群和粉丝群小范围经营,通过经营自主品牌女装积累起来的顾客信息,积累起第一批原始客户。2018年,丘某艳发现微店比淘宝管理更加宽松,便通过他人以A服装公司的名义注册了两家微店,之后丘某艳一边通过淘宝网店继续经营自主女装品牌,一边通过微店经营假冒奢侈品。同时,丘某艳还在朋友圈、微博上营造有钱人设吸引流量,招聘网红在直播间带货引流。
犯罪窝点有9处
2020年9月23日,普陀区公安机关先后在广州、深圳两地将丘某艳、丘某兵、梁某某、薛某某等11人抓获归案,查处犯罪窝点9处,查获假冒某品牌服饰、箱包等5000余件。
经查,2016年至2020年,被告人丘某兵、丘某艳、梁某某等人在无注册商标权利人的许可下,为牟取非法利益,从被告人薛某某等人处采购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并通过微店对外销售,累计销售金额3400余万元。另查,被告人周某某在无注册商标权利人许可的情况下,为牟取非法利益,从市场等渠道购买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后出售给丘某兵等人,累计销售金额176万余元。检察官认为,被告人丘某艳、丘某兵、梁某某、周某某等人的行为已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被告人薛某某等人的行为已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
同时,A服装公司从2016年至案发,在公司负责人丘某艳、丘某兵、梁某某等人的合意、参与下,公司开始通过微信端开立店铺售假,调动公司人员参与微信端销售,参与人员均系加该公司成员并进行分工后有序实施进货、仓储、推广等配套销假行为,即系公司化运营模式实施犯罪行为,认定A服装公司为单位犯罪。
检察官提醒大家,知识产权是人类智力劳动的结晶,能够产生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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